新光人壽傷害住院日額保險附約(R)
意外保障
定期保障 附約
新光人壽傷害住院日額保險附約
- 提供因意外傷害之住院及加護病房保障
保險內容
傷害住院保險金
- 住院日數×傷害住院保險金日額
註:
1. 因意外骨折未住院或已住院但未達到保險單條款約定的骨折別所訂日數表,按保險單條款約定給付。
2. 每次傷害給付日數不得超過90日。
加護病房保險金
- 加護病房住院日數×傷害住院保險金日額
註:每次給付日數不得超過45日。
本商品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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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條件
續保期限
續保至繳費期滿日為止。但終身險繳費期滿後,主被保險人未滿75歲者:可續保至主被保險人屆滿75歲後之第一個保單週年日。
下載文件
注意事項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84.03.31臺財保第841496205號函核准
113.10.01依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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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約人員檢查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和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依據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是否虛假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權利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謹慎詳加閱讀了解。】
- 【本商品無提供被保險人意外身故之喪葬費用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