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New Health健康保險(KAA)
醫療保障
住院保障 定期主約
新光人壽New Health健康保險
- 網路投保一年期實支實付醫療險
- 提供暫時性財務保障
保險內容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 憑收據正本於保險金額內實支實付
(正本理賠且須符合損害填補原則)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但同一次住院期間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金額。
一、 醫師指示用藥。
二、 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三、 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四、 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五、 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六、 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七、 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八、 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但不包括下列費用:
1、藥癮治療、預防性手術、變性手術。
2、成藥。
3、指定醫師費。
4、人體試驗,但經全民健康保險專案批准給付者不在此限。
本商品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更多保險內容
投保條件
保險對象
主契約被保險人本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以同一人為限,年滿二十歲)。
投保年齡限制
新契約受理年齡為20-40歲(保險年齡); 續保件最高受理年齡上限55歲(含)。
保險期間
一年期。
投保方式
網路投保。
投保限額
最低投保保險金額:3萬元;最高投保保險金額:5萬元。(以萬元為單位)
繳費方法
限年繳。
下載文件
注意事項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105.05.03新壽商開字第1050000034號函備查
113.09.01依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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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所發生之疾病。但續保者不受三十日之限制。】
- 【本保險為一年期非保證續保之個人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