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好時光手術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IIA)
醫療保障
HOT 手術保障 定期附約
新光人壽好時光手術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 手術、處置加醫材,給付再升級
- 便宜高保障,享更約續保
- 回饋抓得住,健康永常駐
保險內容
手術醫療保險金
- 保險金額×手術項目倍數表(0.25~80倍)
特定手術醫療保險金
- 保險金額×50%×手術項目倍數表(50~80倍)
(手術項目倍數50倍(含)以上適用)
住院處置保險金
- 保險金額×3倍
門診處置保險金
- 保險金額×1倍
特定住院處置保險金
- 保險金額×特定住院處罝項目倍數表(10~30倍)
特定醫材補助保險金
- 保險金額×10倍
無理賠獎勵保險金
- 應繳保險費總和×10%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未曾因本附約約定的保險事故而申領各項保險金且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者)
投保條件
繳費/保險期間
10年期
投保年齡限制
15足歲至60歲
繳費方法
與主契約相同
期滿更約權
保險期間屆滿提供更約到當時本公司『指定的同類型契約』。
附加規定
限附加於「新光人壽好時光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
下載文件
注意事項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110.01.29新壽商開字第1100000015號函備查
113.10.01依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附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要保人得於本附約保險期間屆滿日前之三十日內,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向本公司申請更約為本公司「指定的同類型契約」,本公司不得拒絕。若要保人未於約定期間內申請更約者,視同放棄更約的權利,嗣後不得再向本公司主張。】
【更約後之保險費,按本附約同意的承保條件、更約生效當時的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及更約生效當時接續的契約其保險費率重新計算保險費。但更約後的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附約保險期間屆滿當時的保險金額。】
【本附約所稱「指定的同類型契約」係指公布於本公司官方網站上之更約商品清單,並以更約當時「指定的同類型契約」為準,且需符合更約當時法令規定可設計銷售之保險契約,與本附約含有相同主要保障內容,即依倍數給付之手術醫療保障。惟其餘保障內容與本附約相比,可能增加或減少,故本公司不保證與本附約之保障內容完全相同。若本公司因法令因素致無法提供「指定的同類型契約」時,將改以本公司指定的其他契約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