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人壽安心智在認知照護健康保險附約(DAR)
- 認知功能障礙照護保險金
*本商品免責期間為被保險人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為「認知功能障礙」之日起算,且持續符合「認知功能障礙」達九十日之期間。
認知功能障礙專屬保單~不論疾病或傷害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符合條款之「認知功能障礙」,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認知功能障礙」者,每月給付保額1倍,給付至保證期間屆滿,給付次數以180次為限。
保險範圍
給付項目如下:
| 認知功能障礙照護保險金的給付及給付期間 |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符合保單條款約定之「認知功能障礙」,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認知功能障礙」者,本公司依約定給付「認知功能障礙照護保險金」,於每「保險事故週月日」按免責期間屆滿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至保證期間屆滿為止。 本公司開始給付「認知功能障礙照護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但嗣後本公司應給付之「認知功能障礙照護保險金」不受此項附約效力終止之限制。 被保險人若於保證期間內身故,本公司將保證期間內未支領之「認知功能障礙照護保險金」餘額一次貼現至被保險人身故之日(貼現率為年利率百分之一)給付予受益人並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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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規則
1. 投保資格:
(1) 凡投保本公司以臺幣計價之投資型商品者,被保險人本人可申請附加。
(2) 凡投保本公司傳統型終身壽險者,其被保險人本人及其配偶均可申請附加,另投保本公司健康保險商品及意起平安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LPA)者,
限被保險人本人可申請附加。
(3) 職業分類表之拒保職業者,不得附加本附約。
2. 投保方式:可隨個人需求選擇投保本人及配偶。
3. 投保年齡:自40歲起至65歲,但續保時最高年齡為85歲。
4. 投保限額:
(1)投保金額限制如下:
以「萬元」為單位
| 主契約及壽險附約累計之投保金額 | 最低投保金額 | 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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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超過200萬元(不含200萬) | 1萬元 | 3萬元 |
| 200萬元以上(含) | 1萬元 | 5萬元 |
(2)於本公司僅有臺幣變額年金保險者,附加本附約,最低投保金額為1 萬,最高投保金額限2 萬。
(3)於本公司僅有意起平安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加本附約,最低投保金額為1 萬,最高投保金額限2 萬。
(4)投保金額累計額度(含以本人或以配偶身份附加),仍須依各被保險人本人保額來計算。
*其他上述未予規範之事項,仍依現行投保規則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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