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XCD)
核准文號:民國92年09月15日 台財保字第0920751405號函
修正日期:民國113年10月01日 依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給付項目: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癌症門診
醫療保險金、出院後放射線醫療保險金、出院後化學治療醫療保險金、癌症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癌
症義肢裝設保險金、癌症義乳重建保險金
商品類別:健康保險;不分紅保險單
投保規定
一. 投保年齡
0歲~65歲,續保時滿期不可超過70歲。
二. 繳費年期
一年期。
三. 繳費方式
年、半年、季、月繳。
四. 投保對象
本人。
五. 保額限制
一單位~六單位。
六.其他規定
依現行新契約投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