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103)(RHN)
核准文號:民國83年04月12日 台財保第831476427號函
修正日期:民國113年10月01日 依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給付項目: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平安增值保險金
商品類別:健康保險;不分紅保險單
投保規定
一.繳費年期
1年期。
二.繳別
與主契約同。終身型主契約繳費期滿,續保一律年繳。
三.投保年齡
(一).本人:0歲至65歲,可續保至75歲。
(二).配偶:16歲至65歲,可續保至75歲。
(三).子女:0歲至23歲
四.保額限制
(一).300元~5,000元。
(二).配偶、子女附約保額不得高於主被保險人,子女保額必須一致;且最高受理保額上限為4,000元。
五.投保對象
本人、配偶、子女。
六.其他規定
依現行新契約投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