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新定期壽險附約(110)(QA6)
核准文號:民國 88年01月21日 台財保第871895554號函
修正日期:民國114年01月01日 依113.09.23金管保壽字第1130427324號函修正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商品類型:死亡險;不分紅保險單
投保規定
一.繳費年期
10、15、20、25、30年期。
二.繳別
同主約。
三.投保年齡
15足歲~65歲,且繳費期滿不得超過80歲。
四.投保對象
主被保險人本人、配偶。
五.保額限制
50萬元~2,000萬元。累計其他定期壽險主約附不得超過4,000萬元。
六.其他規定
依現行新契約投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