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壽鑫采100變額萬能壽險【限本公司特定通路銷售】(NITU2001)
台灣人壽鑫采100變額萬能壽險【限本公司特定通路銷售】
身故金或喪葬費用
祝壽保險金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完全失能保險金
加入商品比較
承保年齡
16歲~80歲
商品特色
- 資金運用更高效:保單費用後收,保費全額投入,達門檻享費用折減
- 多樣化幣別選擇:提供新臺幣、美元、歐元、澳幣、人民幣五種幣別
- 基金平台選擇多:多元投資標的,投資配置更靈活
- 指定標的再投入:標的收益再投資,放大複利效果
投保規定
一、投保金額規定
1. 最低投保金額:新臺幣10萬元(含)以上且新契約投保時需符合下表條件
| 投保年齡 | 基本保額(甲型) | 基本保額(戊型) |
|---|---|---|
| 16歲~30歲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90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90 |
| 31歲~40歲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60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60 |
| 41歲~50歲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40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40 |
| 51歲~60歲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20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20 |
| 61歲~64歲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10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10 |
| 65歲~70歲 |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10 | |
| 71歲~80歲 |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02 | ≧(第一期保險費-保費費用)X1.02 |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基本保額新臺幣1.5億元,且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之20倍。
二、保險費繳交規定
1. 第一期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10萬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1萬元。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累積已繳保險費(扣除累積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不得超過新臺幣1.5億元。
*若需瞭解更多核保資訊,可洽詢所屬之業務同仁或撥打本公司客服專線(02)8170-5156為你服務。
費用一覽表
保險費用說明
保費費用
無。
保單管理費
每月收取金額為下列二者之和:
(1)每月收取當時保單帳戶價值乘以下表所列每月費用率:
若收取費用當時本契約「累積所繳保險費」扣除「累積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後之餘額達:
i. 新臺幣800萬元(不含)以下:
| 保單年度 | 1 | 2 | 3 | 4 | 5(含)以後 |
|---|---|---|---|---|---|
| 每月費用率 | 0.125% | 0.125% | 0.125% | 0.0625% | 0% |
ii. 新臺幣800萬元(含)以上:
| 保單年度 | 1 | 2 | 3 | 4 | 5(含)以後 |
|---|---|---|---|---|---|
| 每月費用率 | 0.115% | 0.115% | 0.115% | 0.06% | 0% |
(2)每月收取新臺幣100元;但符合「高保費優惠」者則免收當月費用。
註1:符合「高保費優惠」者,係指收取費用當時本契約「累積所繳保險費」扣除「累積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後之餘額達新臺幣300萬元者。
註2:本公司得視經營狀況調整上述保單管理費,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
保險成本
詳條款附表三。
投資標的申購費
(1)資金停泊帳戶:無。
(2)共同基金:無。
(3)指數股票型基金:於每次申購及轉入時收取1.0%。
(4)全權委託帳戶:無。
投資標的轉換費用
本公司每一保單年度提供12次免費投資標的之轉換,自第13次起本公司將收取每次新臺幣500元之轉換費用,並自轉換的金額中扣除。
本公司得視經營狀況,調整轉換費用及免費之次數,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
解約費用
按保單帳戶價值乘以解約費用率,解約費用率如下表:
| 保單年度 | 解約費用率 |
|---|---|
| 第1年 | 5% |
| 第2年 | 4% |
| 第3年 | 3% |
| 第4年及以後 | 0% |
部分提領費用
按部分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乘以部分提領費用率,部分提領費用率如下表:
| 保單年度 | 部分提領費用率 |
|---|---|
| 第1年 | 5% |
| 第2年 | 4% |
| 第3年 | 3% |
| 第4年及以後 | 0% |
其他費用
無。
投資相關費用請詳見商品說明書
加入商品比較